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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结果加重犯的共同犯罪

2021-09-10 点击:281 次

作者: 左倩玉
作者单位: 聊城大学法学院
摘要: 结果加重犯的共同犯罪同时涉及结果加重犯、共 同犯罪、过失犯罪等领域。在实际中,判断未直接引发加重 结果的行为人是否要对加重结果承担刑事责任,具体分为 两种情况:一是部分行为人故意引发加重结果,未直接引发 加重结果者如果对加重结果的产生具有因果贡献力且存在 过失,应当对其承担责任;二是全体行为人均有过失,如果 其参与实施的基本行为与加重结果存在相当因果关系,且 行为人对基本行为有明确认知,对加重结果有认识可能性, 也宜就加重结果部分成立共同犯罪。同时,教唆者和故意 帮助者在教唆、帮助的内容被实际执行,且行为本身对于加 重结果的产生具有直接作用力的情形下,可以成立结果加 重犯的狭义共犯。
关键词: 结果加重犯;共同犯罪;过失犯罪
中图分类号: D924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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